1、手枪柜:容纳60支手枪;
2、智能型手枪柜,材质采用优质低合金钢:柜门钢板厚度≥10mm、柜体钢板厚度≥6mm,或采用优质碳素钢:柜门钢板厚度≥10mm、柜体钢板厚度≥8mm,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051-2013)》相关标准。
3、柜体质量≥340KG。
4、触摸屏≥12寸,集成语音提示、指纹验证、视频监控模块;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分辨率≥1024*768,
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电阻触控显示一体屏)、人机显示界面应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酒精浓度、自检状态、网络连接状态等;
5、电子枪锁:每位枪锁为相互独立模块,锁手枪扳机位置,
枪锁具有红外检测和机械检测,LED实时枪支在位状态显示,锁具备应急机械开启,应急机械开启报警;
6、手枪柜门采用指纹或密码开启+钥匙应急开启;柜门紧急处理机械开启方式:机械钥匙锁应急开锁,应急开启报警;
7、脱机日志记录,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隐藏式针孔摄像头,监控专用日夜型针孔摄像机,
快门:1/50秒至1/100,000秒,
有效像素: 976(水平)×582(垂直);
报警功能:震动报警、非正常开启柜门报警、枪锁备用机械开启报警、断网报警、断电报警、延时还枪三级报警;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柜应具有自动校时功能;
8、枪锁类型:带枪支在位检测的电机锁
9、系统具有柜门延时报警功能,柜门开启超过一定时间未关时,系统会产生报警,并在软件后台提醒报警事件。
10、系统具有后备电源,断电后可自动切换到后备电源,续航时间≥8小时。
11、具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2、要求:智能枪弹柜的人机界面软件均能与县局涉爆办和县局指挥中心的软件平台无缝对接,并能与省厅的软件平台无缝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