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枪弹柜主部件要求
一、智能枪弹柜智能主控制器要求
1、控制主机必须采用枪械柜专用控制系统,代码独立开发。
2、具备人机操作界面,必须为触摸屏操作。
3、触摸屏应≥12寸。集成语音模块,普通话语音提示操作,音量可调;集成指纹模块,以活体指纹作为操作人员的登陆凭证;集成针孔摄像头,柜前视频记录;酒精检测,达到设置浓度值系统不回应开门指令。
4.温度湿度检测,温度实时显示,湿度达到设定值系统自动启动除湿机。
5、大于等于5000条本地信息记录查询。
6、报警门类包括震动报警、断电报警、断网报警、非法开启枪锁报警、非法开启弹盒报警、超时还枪三级报警。报警触发现场声光报警器报警,需规定权限管理员键入密码或者指纹信息解除;报警信息并通过短信模块发送到领导或管理人员手机上。报警信息上传服务器,记录可查。
7、电机驱动电控锁和机械式双人双锁开启大门。
8、主机+机械(二级操作):停电时系统自动降级为机械开启。
9、柜内要有后备供电设置,保障停电后不影响枪弹柜正常工作。
10、具备后备电源无缝切换,交流电源断电时启动备用电源工作,恢复后自动转回交流电源,同时充电备用。在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大于或等于8h。
11、具备GSM短信报警功能,报警信息能够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设定人员手机。信息传递为单向传递,避免恶意信息回流,危害系统安全。
12、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控制系统联网运行时,应能上传运行信息和枪支/弹药状态信息到联网管理平台,实现运行信息的集中存储和状态信息的实时监控。各枪弹柜相互独立,即使断网,也不影响枪柜的正常使用。断网期间的操作记录会保存在主控制器中,联网后会立即同步到服务器中。
13、具备与公安网的业务接口(具备加密模块接口)。
二、智能枪弹柜电子枪锁要求
1枪锁应为独立完整终端产品,具备通用性;同一枪锁能够灵活设置编号, 使用位置不受限制;
2锁具必须使用电机驱动,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G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G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不应损坏,电控枪锁应维持在常温水平。外壳温度≤65°
3故障发生时应保证剩余枪锁正常工作。
4采用全自动卡扣式枪锁,取还枪要求一个动作完成。
5具备防误还功能,防止被制造枪支归还假象。
6可自检锁闭,枪锁未关闭系统自动检测锁闭。
7防卡阻功能,枪支锁闭不到位枪锁遇到阻碍能够回弹,直至枪支正确入位锁闭。
8枪锁配有一对一应急机械锁。
9枪锁通过指示灯状态变化提示枪支在位状态。
10紧急情况下,应能由两人通过特定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控锁具。
三、智能枪弹柜电子抽屉要求
1电子抽屉要一次成型,没有间缝,防撬、防钻。
2紧急情况下,应能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控锁具。
3电子、机械双重开锁方式。
4弹药抽屉应有各自独立的备用机械开启方式。
5抽屉未锁闭提醒功能。
6电子抽屉应为导轨式抽屉,接收指令自动弹出。
7电子抽屉应满足负重≧10KG顺畅弹出。
四、智能枪弹柜电控抽屉锁的要求
1、电控抽屉锁应采用不锈钢或锌合金材料制成,锁具要求永不生锈,使用寿命应在百万次以上。
2、应为常闭电控锁,额定电压应≤DC24V。
3、电控抽屉锁在断电时应维持在锁闭状态。
4、每把电控抽屉锁应配有独立的机械应急开启锁头。
5、电控抽屉锁的机械应急开启锁头应有各自独立的备用开启方式。
6、电控抽屉锁连续通电5s不应损坏。
7、电控抽屉锁的锁体不能直接接触弹药,应有隔离措施。
8、电控抽屉锁打开后,应具有自动送出抽屉功能。